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(营财采投〔2024〕5号)

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-06-28 16:49:00

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
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编号:营财采投〔2024〕5号辽宁迈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:2024年6月19日,你单位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(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)、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(营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、JH24-210800-00855)的投诉书收悉。经审查,我局认为:你单位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一条第(一)项之规定,不予受理。。如不服本告知书,可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营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营口市财政局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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